基本建设规章制度
《关于基本建设中工程联系单签发的管理规定》(略)
为保证质量,确保工期,控制投资概算,达到学校要求的“优质工程、放心工程、满意工程”的目标,结合下沙校区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基建规划处制定了设计变更联系单、延长工期联系单、控制经费联系单的签批程序,即过“四道关”,实行集体决策。实践证明,达到了预期的目标。
关于加强下沙校区工程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
杭电办[2000]164号
下沙校区建设是我院跨世纪发展的奠基石,是建院以来最大的建设工程。为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达到建设“优质工程、放心工程、满意工程”的目标,结合廉政建设的具体要求,现就加强下沙校区建设的管理和监督提出如下意见:
一、
加强校区建设的领导,完善工程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
下沙校区建设领导小组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负责整个新校区建设的各项工作。凡是工程重大事项,包括总体规划、单体建筑的方案确定、投资概算、资金筹措、重大设施的配置原则等,须经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对设计变更,除按施工变更联系单程序审批外,实行变更经费逐项审批权限制度。凡工程建设中签订的合同,事前须经学院审核。对整个工程建设要全面平衡、总体协调,建立集体决定和分工负责的有效机制,防止随意决断和个人说了算。领导小组建立定期汇报制度,根据建设中的不同事项,及时研究,及时决策。
二、
健全管理和监督机构,建立工程实施过程的制约机制
成立工程建设监督检查小组,负责从招投标开始到施工管理材料定价及工程师验收等工程建设的全过程的监督。成立校内招标议标小组,负责对工程施工队伍、监理单位、主要建材的招标评议、咨询、择优等有关工作。新校区建设办公室与基建处合署办公,负责工程建设的具体实施工作。下设综合部和工程部。其中综合部负责总体协调、对外联络、文证报批、校内各部门间的协调、经费审核、投资计划的制定、预算编制的审核、基建档案管理等工作。工程部负责工程技术、现场管理、对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管理协调等工程建设的实施工作。工程建设经费单列栏核算,院计划财务处要加强对工程建设的财务指导,强化对工程款项核付的监督,负责建设资金筹措、资金使用安排、建设成本核算等工作。形成职责分明、运作高效,又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管理和监督机制。
三、
树立依法建设的意识,按照各项工程法规进行规范管理
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浙江省重点建设工程发包承包管理办法》等各项建筑行业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信法规范工程建设的运作,维护学校权益;加强对施工过程的检查和管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保证资金安全,提高投资效益。在工程建设中,接受省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的指导督,能纳入市场化运作和进入社会化管理的,一律按市场和社会化的规范要求操作。
四、
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集思广益发挥民主决策的作用
单体方案和总体方案的形成过程要做到民主化。基建管理部门要积极主动与各分院、处级部门联系,听取方方面面的意见,带头教学、实验、生活设施等办学基本条件的,更要充分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反复论证,合格证其经济性和先进性。各种招标信息的发布鞋要做到社会化。让全院师生员工和有关人员了解工程建设信息,扩大投标单位源,为在招投标中选择优良施工、监理单位打好基础。施工过程要做到公开化。通过设立投诉信箱、网上信箱等途径,欢迎师生提建议,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各分院和职能部门要主动关心、参与新校区建设,特别是与分院及部门相关的设施配备,要早调研、早参与、早建议,为基建管理部门提供决策依据。
五、
加强基建队伍建设,切实把好工程廉洁关和工程质量关
下沙校区建设是学院发展过程中的一件大事,仅基建部分的初步投资估算达6.5亿多元。必须加强基建队伍的力量,充实必要人员;必须加强廉政建设,确保工程质量。对所有参与新校区建设的管理人员要加强教育,倡导奉献精神,做到“五个不”:不接受施工单位的宴请;不接受施工单位的礼物、礼金、礼券或其它形式的馈赠;不利用施工单位的车辆等各种便利条件;不利用个人管理权力与工程单位进行任何交易;不得违反规定程序和权限,个人搞擅自决定与工程有关的事项。同时,要与承建单位签订廉政建设协议,从源头管起。学院各级、各部门要理解、支持工程建设的管理人员,改善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待遇,切实解决野外作业的交通、通信、住宿、安全等实际问题,消除后顾之忧,共同为新校区的顺利建成作出努力。
2000年十一月三十日
基本建设工程付款的若干规定(略)
(杭电财[2000]160号)
为了加强基建财务管理,规范工程款结算程序,根据学校实际,制定了建筑安装工程款结算、工程建设费用开支的付款办法和规定,并明确了签批手续。